本報濟南9月16日訊(記者 孟敏) 省商務廳、省工商局聯合發佈《山東省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管理辦法》,將企業審批權從省廳下放到市局,同時對外勞務合作風險處置備用金從100萬元提高到300萬元。新規自今年10月10日起正式實施。
  山東潤澤國際經濟技術合作公司負責人方雪松說,對外勞務合作備用金提升到300萬,將企業取得經營資格的門檻再度提高,將再一次大大增加經營公司的違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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