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帶頭歧視 菸民無處容身(99課綱第一冊第3課...日常生活中的人權議題)(第三冊第4課...憲法與人權) 政府帶頭歧視菸民無處容身 作者: 呂苡榕 | 台灣立報 – 2011年11月8日 下午9:39 【記者張舒涵台北報導】教育部將吸菸習慣納入校長遴選條件,引發校長團體反彈聲浪,民間團體更抨擊公?面膜〞饡a頭就業歧視。台灣相思草人權促進協會8日呼籲教育部不應該歧視吸菸者,他們要求教育部向地方政府發文更正,否則將到監察院提出糾正,建議將吸菸習慣者不得報名校長甄試,改為無吸菸嗜好者優先錄取的原則 買屋網。 教育部100年5月6日發函給各縣市政府及教育局處,建議各級學校將不吸菸納入校長甄選條件中;函文提及「建請針對目前有抽菸習慣之校長,將該校列為菸害防治重點學校,並研議未來校長甄選時,將抽菸習慣納入甄選條件」此外,提?澎湖民宿峞u採漸進式宣導方式,鼓勵有吸菸習慣的教師,如果有參加校長甄選的生涯規劃,宜將菸癮戒除,再參加校長甄選。」 此公文一出,地方縣政府立即跟進;花蓮縣校長甄選簡章中特別指出,根據教育部函文「有菸癮且自認無法戒除者,不得報名校長甄試。」此?591n光後,教育部強調是「建議」,而非強制。 相思草人權促進協會理事長朱政騏直指,教育部無視於各級學校和地方政府已根據函文,強制要求校長戒菸,違反《憲法》第15條及第23條,構成就業歧視。 除了規範校長之外,朱政騏也指出,101年第1梯次軍訓教官甄選實施計劃中也明 澎湖民宿文規定,「凡有菸癮且自認為無法戒除者,不得報名甄選」及「經甄選試錄取,於調任軍訓教官發現菸癮為戒除者,撤銷其錄取資格」。從這教育部幾次函文中,顯見公部門帶頭違憲歧視吸菸者,恐怕引起民間企業跟進。 政策侵犯個人自由 朱政騏支持無菸校園,認同教育工作者應以身作則;不過,他指 591出,根據《菸害防制法》,規定未成年不得吸菸,且校園全面禁菸。教職人員只要不在校園中或公眾場所吸菸,應尊重其吸菸嗜好,教育部不該干涉個人嗜好。 對於教育部指出校長有抽菸習慣,無以擔任表率及推動相關工作。朱政騏指出,校長推動菸害防制工作與本身吸菸與否毫無關係,同於醫師叮嚀患者不得吸菸、營養師教導民眾不 情趣用品要吃油炸食品,教育工作者應同樣能保有自主選擇生活方式,受到尊重。 「吸菸並非吸毒,我們的菸都是自己花錢買來的,又沒犯法。」出面聲援相思草人權促進協會的民眾林先生說,政府不該將吸菸者標籤化,把吸菸者當作「過街老鼠」,萬一許多職業比照辦理,吸菸者的工作權益將受到損害。 吸菸非道德缺失 朱政騏語重心長地指出,台灣推動反 房屋出租菸宣導,總將吸菸者標籤為人格缺陷或道德缺失,投射歧視眼光,相當不公平。教育部要求校長以身作則的同時,也應遵守法律與民主,教導學生遵守法律,也教會他們尊重多元差異。 台灣相思草人權促進協會呼籲教育部發文更正函文,建議改為無吸菸嗜好者優先錄取較適宜,調查目前有哪些縣市和各級學校依函文規定強制執行吸菸者不得擔任校長,希望教育部一周內達成。 網路行銷 教育部體育司專員林哲宏接見台灣相思草人權促進協會,表示教育部僅給予地方政府「建議」原則,採漸進式宣導,並沒有強制規範校長遴選條件,對於維護無菸校園,教育部不會讓步;至於各縣市政府或學校是否強制禁止,教育部將了解各方公文,盡快給予答覆。 .msgcontent .wsharing ul li { text-indent: 0; } 分享 Facebook Plurk YAHOO! 燒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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